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编制工作的通知 |
2015/5/18 浏览 5411 次 |
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编制工作的通知 川农综办〔2015〕31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区)农发办: 为有效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扶持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5〕34号)要求,各市(州)要以县级为单位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规划》)。对纳入《规划》的产业,进行重点扶持、连续扶持;对未纳入《规划》的产业,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扶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各市(州)、县(市、区)农发办要树立“产业开发”理念,科学编制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通过重点扶持、持续扶持,打造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基础性工作,是确定区域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政策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农发办要高度重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该项工作。 二、优势特色产业的确定 《规划》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为单位、结合当地农业发展相关规划编制,每个县确定优势特色产业(具体产业划分参照附件1)不超过2个。所选产业要符合以下条件:区域资源和生产条件较好,能发挥比较优势;产业可延伸性强,市场开发价值较高;产品品质具有特色,有一定认知度;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产业基础扎实,技术比较成熟,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较高,有利于形成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体系。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产业发展现状。说明产业相对比较优势,比较本地区各类农业产业产值、从业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产地批发市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情况。 (二)产业选择标准。确定优势特色产业的选择标准,市场前景与竞争力分析。 (三)本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思路、目标与任务。 (四)区域产业布局。优势特色产业在各开发县的布局情况。 (五)扶持方向与环节。选准优势特色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 (六)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的3年(2016-2018年)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七)效益分析。重点分析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和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 (八)环境影响评价。 (九)保障措施等。 四、具体编报要求 (一)编报程序。各县级农发办要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逐级上报省农发办。省农发办结合省政府农业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规划》进行筛选、审查和论证。重点对所确定产业的市场前景与竞争力、确定扶持方向与环节的准确性、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等进行论证,确保规划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最后汇总形成《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上报国家农发办。 (二)上报材料要求。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区)农发办于6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州)**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及附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省农发办产业化项目科尤羽同志邮箱。 五、其他要求 各地在编制《规划》的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等方面,要做好与《四川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批复》(川府函〔2014〕220号)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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