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措施发布 |
2022/6/2 浏览 786 次 |
信息来源:四川乡村振兴局
6月1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措施》,要求确保完成今年务工就业3000万人以上目标任务,提高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达到55%以上,对有小额贷款需求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年度新增小额贷款规模较去年只增不减。 近70%监测对象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国家乡村振兴局今天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措施》,各地应对疫情影响工作情况,将作为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近70%的监测对象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剩余监测对象均已安排针对性帮扶措施。国家乡村振兴局要求各地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排查,及时将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简化工作程序,缩短认定时间,做到应纳尽纳。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司长 许健民:我们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对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识别为监测对象的,一户一策,明确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到位、风险消除。 高度关注疫情对脱贫户的影响,特别是对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和因疫情收入骤减的脱贫户,加强动态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增收。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 加强就业产业帮扶 稳定增加脱贫户收入
加强就业产业帮扶,是增加脱贫户收入的重要途径。国家乡村振兴局提出,各地要加强稳岗就业,发展产业,稳定增加脱贫户收入。 在就业帮扶方面,中西部地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目标任务。加强有组织劳务输出,及时掌握脱贫人口在东部地区务工就业情况并通报东部地区,协助做好稳岗工作。东部地区要履行就业地稳岗责任,把脱贫劳动力稳在当地、稳在企业、稳在岗位,确保完成年度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3000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 确保公益性岗位、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较上年只增不减。组织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积极参与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司长 许健民:在产业帮扶方面,提高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确保今年达到55%以上,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促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持续增收。 支持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多措并举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支持脱贫地区承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促进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增收。 强化金融政策支持 增加小额贷款规模
在金融政策支持上,国家乡村振兴局提出,落实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小额贷款需求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应贷尽贷,年度新增小额贷款规模较去年只增不减。 截至目前,中西部地区已安排的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总体好于去年同期,但各地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国家乡村振兴局要求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 国家乡村振兴局提出,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产业帮扶项目,符合规定的可通过衔接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帮助解决流动资金困难问题。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司长 许健民:结合实际使用好衔接资金,落实好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优先安排能够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 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项目资产收益可优先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对疫情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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