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精制川茶产业发展的 |
2021/1/15 浏览 1407 次 |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精制川茶产业发展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川财农〔2020〕180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精制川茶产业培育的工作部署,大力培育精制川茶产业,现下达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州、县)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推进精制川茶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严格按照指导意见支持环节,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请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奖补资金绩效目标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持精制川茶产业发展资金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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