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 |
2020/6/22 浏览 1548 次 |
川财农〔2020〕53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支持各地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管理 各地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9〕176号)的要求管理项目资金。项目具体支持环节、实施方式等按照农业农村厅项目工作制度规定和通知要求执行。 二、提升资金绩效 各地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9〕187号)等制度规定要求,设定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各地开展全面绩效自评,并抽取部分项目县(市、区)开展省级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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