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
2020/3/31 浏览 1989 次 |
川农函〔2020〕236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9〕176号)精神,为指导各地做好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经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建设内容,将“10+3”农业产业体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链条延伸、灾后重建规划农业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 (一)“10+3”农业产业体系方向 1.支持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按照《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川委厅〔2018〕50号)确定的建设内容,支持培育61个省级“川字号”特色产业园,其中川粮油产业园15个、川茶产业园5个、川菜产业园8个、川果产业园8个、川药产业园3个、川牛羊产业园7个、川鱼产业园6个、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9个,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突出产业融合和种养循环发展,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现代设施装备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 2.支持产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理念,优化区域农业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和装备结构,建设产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示范基地,持续推进农业向集约高效、绿色安全方向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支持34个项目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其中,川粮油9个、川猪2个、川茶4个、川菜5个、川果4个、川药1个、川牛羊6个、川鱼3个。 3.支持10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川粮油产业。突出粮油绿色发展,继续支持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薯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及良种繁育,加大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技术服务指导力度;支持严格管控类耕地开展种植结构调整,限制食用农产品生产;推进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支持酿酒专用高粱、水稻等作物产业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川猪、川牛羊(含禽兔蜂)产业。重点支持畜禽中小养殖场(户)规模化标准化改造、提档升级等,帮助中小养殖场(户)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大力发展川茶、川菜、川果、川药产业。打造川茶区域品牌,开展奶油果品种资源的引进、保存和选育,支持新建或改造一批川茶、川菜、川果(含奶油果)、川药良种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初加工能力建设等,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四是大力发展川鱼产业。着力提升基础生产能力,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小龙虾养殖基地和水产基地。 4.支持3大先导性支撑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种业。支持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培育;支持“川种”走出去,在省外和境外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筛选试验;开展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及安全性监测;开展南繁南鉴相关工作;开展部省级核心育种场性能测定;支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和特色产业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厅属8个农场承担种质资源保存、品种检验检测及繁育推广任务等。二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装备。开展智能农机装备提升示范建设,聚焦十大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农机合作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现代农机装备,大力提升智能农机装备供给水平、作业水平,支持开展农机新装备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指导及烘干场地、机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开展薄弱环节农机化技术创新研发,补助部分产业薄弱环节开展技术与装备研发、试验示范,增强农机装备供给能力;开展标准化提灌站建设,推动农村机电提灌站新建和老旧机电提灌站改造,加强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三是大力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结合“菜篮子”工作,支持建设一批“菜篮子”仓储冷链物流推进县,打造区域性农产品冷链物流重要枢纽。同时聚焦生鲜农产品“最先一公里”问题,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一批乡村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集配中心项目。 (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向 1.职业农民制度建设。开展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争取用2年时间在试点县(市、区)实现10%以上的村民小组有至少1名家庭农场主纳入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基本探索形成职业农民制度的政策框架和工作机制。支持纳入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的家庭农场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购买或建设农业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参加相关培训。 2.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和传承。根据《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名录,落实保护和传承措施,扩大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传承人队伍,支持传承人群学习交流培训,提高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品牌价值,支持传承和创新传统技艺,拓宽农村生产生活遗产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 (三)农业产业链条延伸方向 贯彻落实《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和《四川省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相关工作,结合“10+3”现代农业产业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数字“三农”试点县开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继续支持省级生猪监测和“菜篮子”主要农产品批发价格等农业信息监测采集工作。 (四)灾后重建规划农业项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阿坝州汶川“8.20”强降雨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省级筹资责任分工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明确“6.17”长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省级筹资责任分工的通知》,支持汶川县、理县、松潘县、卧龙特区、茂县、长宁县等县(区)按照灾后重建任务清单,实施灾后重建规划农业项目。 二、实施方案编制 (一)“10+3”农业产业体系方向中的省级农业园区培育具体工作另行通知,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进行管理。 (二)“10+3”农业产业体系方向中的产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具体工作另行通知,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产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进行管理。 (三)“10+3”农业产业体系方向“三大先导性支撑产业”中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项目资金另行下达,具体工作另行通知,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进行管理。 (四)“10+3”农业产业体系方向“10大优势特色产业”中的川茶产业待确定实施主体后,另行下达资金,具体工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精制川茶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函〔2019〕186号)要求执行。 (五)“10+3”农业产业体系方向“三大先导性支撑产业”中的现代农业种业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三大先导性支撑产业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进行管理。 (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向的职业农民制度建设资金另行下达,按照《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七)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向的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202号)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进行管理。 (八)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的贫困县,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要求,对按规定纳入整合的资金不单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纳入整合方案统筹管理。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的有效衔接,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九)其他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由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资金额度、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围绕规划,结合自身财力投入和资金整合情况统一编制,实施方案可统一编制或根据各项任务分别编制,经县级审批同意后,报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市(州)农业农村局收集本辖区内县(市、区)审批的实施方案(扫描件),于6月30日前分别报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和计划投资财务处备案。备案方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十)省级有关部门实施方案编制。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的省级有关单位按照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资金额度、任务清单编制实施方案,于2020年6月19日前报农业农村厅相关牵头处室备案,牵头处室汇总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计划投资财务处。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文件和《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6号)的要求管理项目资金。 (二)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实现绩效目标。 (三)做好项目执行调度。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农业农村厅报告,并分别于2020年8月31日、10月31日、12月31日前向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文件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 (四)开展绩效评价。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依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农业农村厅将牵头组织各地开展全面绩效自评,并抽取部分项目县(市、区)开展省级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10+3”农业产业体系方向 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处,张楠,028-85511517,fzghynyyqc@163.com。 产业体质增效绿色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处,孔建雄,028-85505799,scsyyzz@126.com。 川粮油: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崔阔澍,028-85505456,1474783579@qq.com;周虹028-85505450,402253722@qq.com。 川猪、川牛羊(含禽兔蜂):畜牧兽医局,姚成文,028-85587895,scxmsk@126.com。 川茶:特色产业发展处,付润华,18708111156,601240591@qq.com。 川菜:特色产业发展处,马翔绒,15884182885,sichuanshucai@126.com。 川果:特色产业发展处,祝进,15008493297,19607349@qq.com。 川药:特色产业发展处,许轲,028-85505566,9852127@qq.com。 川鱼:渔业渔政处,刘霍秋,13688386505,101338068@qq.com;水产局,陈家荣,18116587301,442749925@qq.com。 现代农业种业:种业发展处,罗俭,028-85505560,snytzyc@163.com。 现代农业装备:农业机械化处,张晓玲,028-85505975,459629407@qq.com;楼帆,028-85505562,837025512@qq.com。 现代农业冷链物流:市场与信息化处,彭兰,028-85505573,scsc6688@163.com。 (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向 职业农民制度建设:农村改革处,郑昭阳,028-86600025,ngwggc@163.com。 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和传承:乡村治理指导处,司开元,028-86600053,nb2c@163.com。 (三)农业产业链条延伸方向 数字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处,彭兰,028-85505573, scsc6688@163.com。 (四)灾后重建规划农业项目 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处,张楠,028-85511517,496322100@qq.com。 (五)计划投资财务处 李俊飞,028-85583615,jccjhjx@163.com。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任务清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3日 |
上一条: 农业农村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
下一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
[返回上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