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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农业农村厅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2-18  浏览 1997 次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厅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0日

农业农村厅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抓好关于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部署,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抓紧恢复生猪产能,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以现代农业园区引领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700亿斤左右,生猪出栏6000万头,力争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达到15900元左右。

    一、统筹推进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研究起草省委一号文件,落实一号文件责任分工,召开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继续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农村改革工作先进县等4项考评工作。组织开展“三农”理论知识学习和重大课题研究。起草《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四川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做好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筹备工作。加快推进天府农博园建设。(责任单位:省委农办秘书处)

    二、制定执行年度发文和会议(活动)计划,提高文电办理质效,加强文稿审核,完善档案管理,强化保密教育管理。抓好目标绩效管理,强化督查督办。做好文稿服务和课题调研,规范筹办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加强政务信息编报力度,办好农业农村厅《每周要情》,提高厅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质量,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科学编制年度预算,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机关预算资金及追加的各项预算,增强会计基础及核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强化厅属事业单位资产报废申报及网审、年度国有资产报表汇总及报送。加强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优化完善物业和食堂管理服务制度,全面推进机关大院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实施5家检验检测机构搬迁项目,进一步改善机关办公条件。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与审批,确保行车安全。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厅长信箱、农业农村部转办、省信访局转办件等信访问题。按时完成农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农业农村厅舆情监控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贯通的综合办公平台。(责任单位:办公室、厅信息中心、厅后勤中心)

    三、加快推动重点领域农业立法,做好《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修订《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深度宣传“四川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十大法治案例”。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调查和政策研究。以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为主线,策划“三农”宣传重大选题,制定新闻发布计划,做好四川农业整体形象宣传。做好涉农媒体舆情监测处置。探索建立《新闻宣传案例库》。(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省农业宣传中心)

    四、推进农村资产资源“三权分置”、盘活利用,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盘活开发机制,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有序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省级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等试点试验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督促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等重大农村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及时总结推广农村改革领域好的做法经验。积极配合推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农村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

    五、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推进成都市20个一类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稳步推进81个二类县农村卫生厕所扩大覆盖面,兼顾推进82个三类县基本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推进2100个行政村、80万户农村“厕所革命”,开展12个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建设。推动建立乡村清洁经费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村庄常态化保洁制度,逐步实现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评选全省十大美丽宜居乡村。加快编制“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责任单位:宜居乡村建设协调处、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应用,加快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认真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完成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持续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和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行动,新评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600家,新增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30个。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七、抓好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推动6个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开展好试点示范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四川乡村治理经验。宣传推广6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60个示范村治理模式,组织开展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动农村传统手工艺和生产技艺挖掘、传承和保护。积极探索建立乡风文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建立《四川农业文化遗产后备库》,积极申报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指导协调“四川郫都林盘农耕文化系统”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做好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工作。继续做好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和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工作。(责任单位:乡村治理指导处)

    八、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制定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扩大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覆盖面,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推动宅基地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重点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推动建立村庄规划、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构建宅基地基层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农村宅基地管理处)

    九、积极推进“十四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突出粮食园区、种养循环和种业发展,新遴选60个县开展省级园区培育,基本做到涉农县(市、区)园区培育全覆盖。考评认定省级星级园区30个以上,带动市县认定300个以上。继续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新认定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以上。推进第二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绿色试验示范区(青白江区、泸县)建设。对接国家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建设成德眉资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区、成渝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成渝宜居乡村产村相融示范区、成渝农业农村改革开放示范区、西部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西部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高地,统筹推进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率先谋划启动成德眉资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处、省蚕业管理总站)

   十、加快推进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推广。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推进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加快国家(省级)追溯平台推广应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建设,省级重点培育区域公用品牌10个、优质农产品品牌15个。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十一、协调推进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发展。抓好川菜、川果、川茶、川药等经济作物产业发展,建设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200万亩,全省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000万亩。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新增认定工作,第十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900家。打造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推进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创建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农业产业强镇。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500座,新增农产品初加工能力80万吨,全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59%。创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经营性收入达到1600亿元。(责任单位:特色产业发展处、省园艺作物技术推广总站、省蚕业管理总站)

    十二、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90个粮食主产县和48个产油大县为重点,加快建立一批粮油稳定发展功能区,全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700亿斤左右,全省优质稻面积突破1000万亩,其中“稻香杯”优质稻面积600万亩以上。布局建设“天府菜油”示范基地100万亩,连片建设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200万亩,油菜籽产量达到300万吨。继续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30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20万亩,推进土壤肥料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标准化农药经营门店示范创建活动,启动“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培训行动。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大植物疫情监测预警和阻截防控,强化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严控严防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加强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工程,持续推进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均达40%以上。(责任单位: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厅植物保护站、厅植物检疫站、省农药检定所)

    十三、加快构建全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快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库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种质资源圃(园、场、区),强化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做好畜禽遗传资源挖掘和补充调查。加快推进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国家区域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新建现代化粮油作物种子生产基地5万亩,升级改造特色作物(菜果药桑)良种繁育及新品种示范基地10个,部、省级畜禽蜂核心育种场10个,标准化水产良种场5个,饲草种子生产基地1个。加快构建种业自主创新体系,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和现代种业龙头企业,持续开展重要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探索建立品种创新后补助政策。加快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加强南繁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繁)售假劣种子(种畜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种业发展处、省水产局、省种子站、省畜牧总站、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省蚕业管理总站、省蜂业管理总站、省草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十四、贯彻落实《四川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工作部署,做好省烟草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川烟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烟草产业发展目标措施,推进烟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烟叶生产和多元化经营。组织实施省烟草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责任单位:烟草处)

    十五、大力恢复发展生猪生产,全面实施“川猪”、“川牛羊”产业振兴行动。继续坚持防、堵、封、控、消策略,切实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扎实做好全省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协同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生猪专项考核,优化生猪产业布局,加快推动已开工规模养殖场释放产能,支持中小养殖户建设一批标准化养殖场,确保全年出栏生猪6000万头。积极发展家禽、肉牛、肉羊、肉兔等其他畜禽产品,扩大替代肉类供应。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建设10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场。做好全省奶业振兴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川西北高寒地区饲用玉米等青贮饲用作物的引种示范工作,加强草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科学种养发展模式。继续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全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省畜牧总站、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省草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十六、加强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饲料中抗生素等药物专项监测、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风险评估和兽药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实施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以秸秆换肉奶、生猪优质饲料保障、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等工作,继续开展饲料净化、兽药质量提升、兽药市场清洁行动,继续加强“瘦肉精”、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和兽药追溯工作。(责任单位:饲料兽药处、省饲料工作总站、省兽药监察所)

    十七、大力改造稻田、冬(囤)水田及老旧池塘,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鼓励发展体验式渔业、创意渔业、分享渔业等新业态,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161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30亿元。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加强长江禁渔目标责任考核,深入开展“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及管护能力建设。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严格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及经营利用管理。持续推进长江(金沙江)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完成长江流域捕捞渔船退捕任务,扎实做好禁捕管理工作。(责任单位:渔业渔政管理处、省水产局)

    十八、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新建高标准农田38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46万亩。推动耕地质量监测点位涉农县(市、区)全覆盖,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启动四川省耕地质量数据平台建设。推进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制定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评价办法。完成“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评估。积极对接国家层面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进度,加快推进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农田建设管理处、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十九、深入开展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创建行动,率先建成一批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提灌站建设和老旧提灌站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太阳能提灌站。强化农机试验鉴定公益性基础工作。继续在178个农牧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建立省级信息化平台,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试点、新产品补贴试点和报废更新试点,扩大机具品目、提高补贴标准,实行“应补尽补,敞开补贴”。加强“10+3”特色农机研发,攻关一批“四川造”农机装备。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管工作,持续抓好平安农机创建。新增农机总动力100万千瓦,农机化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农业机械化处、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省机电排灌总站、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

    二十、持续推进企业类农场公司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农垦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开展农垦(农场)国有资本组建产业化运营公司试点。稳步推进厅直属场站清产核资、分类处置、脱钩划转等工作。继续推进国有农场争议土地确权工作。推进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责任单位:农场管理局、省南亚热带作物发展中心)

    二十一、加强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运行态势分析,做好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推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动“四川省数字三农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展数字农业园区建设试点,推动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打造一批可持续运营的益农信息社示范社、标杆社。争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组织实施“中国农民丰收节”四川省庆祝活动。(责任单位:市场与信息化处、厅信息中心)

    二十二、推进跨区域农业社会化和农产品烘干冷链物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主体”化发展,加快制订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及时跟踪服务质量。规范引导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带动扶持小农户试点。提升和创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50个。认定100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省级示范主体,打造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队伍。推进西南农业社会化服务协作中心建设。建设和完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和烘干中心,冷链物流设施静态库容达到760万吨、日烘干能力达到8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处)

    二十三、完善家庭农场支撑政策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创新家庭农场金融产品和综合保险办法,开展家庭农场重点县创建,规范省级示范场和典型家庭农场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季报制,出台《四川省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办法》。筹建“四川省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增强家庭农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统筹构建“一主多元”教育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加快培训目标转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6万人以上。打造农村双创升级版,启动建设新农民新技术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责任单位: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

    二十四、加快育种攻关,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创新与应用,加强农业生物物种管理。推进18个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农业技术协同推广实现“10+3”产业全覆盖。积极争取扩增建设重点实验室、原种中心、农业科学观测数据中心和实验站、农业生态环境国控监测点。做好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调度。全面实施基层农技体系补助项目。健全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实施农村沼气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责任单位:科技教育处、省农学会、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二十五、做好承接、下放、取消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重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农业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达到98%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达80%以上。(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

    二十六、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快补齐农业农村投入短板。建立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机制,推动形成集中财力整合投入格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加快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发行乡村振兴专债等多种模式,扩大农业农村投入。支持市县国有农业投资公司投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村产权收储流转等领域。推动农业农村系统特别是农业科研、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的条件和能力建设。聚焦脱贫攻坚任务,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统筹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开展“回头看、回头帮”,抓好东西部协作扶贫。(责任单位:计划投资财务处)

    二十七、抓好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加快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试点示范和省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推动中国(成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和青白江国家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创建。加强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管理,抓好南南合作三期项目启动实施,提升中乌等境外农业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推动中法、中以等合作产业园建设。主动融入“万企出国门”、“川货出川”活动,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农业展会。继续实施四川蔬菜直供港澳项目。深化川台、川渝、川粤、川浙等省际间区域农业交流合作。高水平筹备农业“走出去、引进来”座谈会、第七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第八届四川农业博览会。抓好农业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责任单位:交流合作处、省农业援外办公室)

    二十八、做好部分领导岗位配备工作,不断优化中层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组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局。深化农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农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做好农业人才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高层次人才评选推荐、省校战略合作以及深度贫困地区人才研修等具体工作。优化厅属事业单位职能,调剂加强工作力量。加快实施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责任单位:人事处)

    二十九、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和服务工作。全面落实老干部工作制度和措施。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升老干部工作质量。通过多元化活动、精准化服务,充分发挥老干部优势作用。(责任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三十、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继续以“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创建为抓手,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提升党员和党务干部素质能力。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充分发挥厅属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加强政风行风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纪检干部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职能职责抓好审计监督。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主线,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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