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发办关于修改完善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可研报告的通知 |
2015/4/8 浏览 4374 次 |
成都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修改完善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 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可研报告(申报书)的通知
各相关项目区(市)县农发办: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国农办〔2015〕19号)和四川省农发办有关要求,现就修改完善我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可研报告(申报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单 拟立项项目名单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外网或四川财政政务管理平台公告公示(详见附表)。 二、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项目均可按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调整建设期限,必须结合省级评审行业和财务专家评分表中的扣分理由、此次选项时上报的补充资料等修改完善可研报告(申报书),并新装订成册。在原可研报告(申报书)基础上补充、修改完善的内容要逐一单独说明,并加盖农发办鲜章。用正式文件上报纸质可研报告(申报书)、项目汇总表,正式文件正文、项目汇总表、补充修改完善说明均装订入册,可研报告(申报书)格式与原来要求相同。 此外,财政补助试点项目还需根据修改完善后的内容编制计划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 三、项目计划报表填列 通过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acd.gov.cn),根据修改完善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填报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计划报表 四、时间要求 2015年4月3日前完成计划报表填报工作,并将项目汇总表发至市农发办(邮箱1123224021@QQ.com)。 2015年4月8前报送修改完善后的纸质可研报告(申报书)及试点项目计划实施方案一份。
成都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
上一条: 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 |
下一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
[返回上一级] |